谷胱甘肽還原酶(GR)檢測標準品或對照品的管理規范:
1.規范購入使用臺賬,嚴格表明購入時間、生產批號、來源、數量、使用期限等內容;申購的標準品或對照品的批號要與新頒布標準品或對照品批號相符;
2.嚴格按照規定條件進行儲存,標準品或對照品的性狀極不穩定,對儲存條件和方式非常苛刻;
3.規范管理和使用:
(1)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,由于標準品或對照品的不穩定性,若不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操作,極易造成較大的誤差,從而影響檢測結果;
(2)稱量精密準確,標準品和對照品的含量測定要求不同,對精密性的要求很高;
(3)對于長期貯存的制備品,應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影響因素,規范操作;
(4)同時配制兩份對照溶液以控制檢驗誤差,由于現在藥品的標準含量測定方法較多采用對照比較法,在測定過程中,僅配制一份對照溶液容易造成因配制對照溶液過程出現偏差;
(5)自行標定的標準品或對照品,嚴格規范操作,保證標準的可靠傳遞,并保證其可溯源性和準確性。
對照品實驗方法與判定:
1.對照品溶液的穩定性
2.對照品溶液的配制:精密量取腦對照品適量,加無水乙醇制成每1ml含腦1mg的溶液,作為對照品溶液。
3.色譜條件:以交聯鍵合聚乙二醇為固定相的毛細管柱;柱溫120℃;進樣口溫度250℃;檢測器溫度250℃;分流進樣,分流比10:1。理論塔板數按腦計算應不低于10000。
4.實驗方法:配制的對照品溶液,一份置冷處保存,一份置室溫中保存,在第1、3、7、10、15天重新配制一份對照品溶液,三種儲備液同時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50ug的溶液。照氣相色譜法,并依據新對照品的峰面積計算原對照品溶液的含量。記錄下來,保證原對照品溶液含量在考察期相對平均偏差不超過2.0%,驗證對照品溶液在使用期內穩定可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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